都吁成都很想脱口而出说王玉岑,但一想到王玉岑已被赵湛夺走,说出来太丢人了,于是说道: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爹娘还不曾给我结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袁立道:“都吁和已经不在了,本王虽然当不了你的父亲,但给你许一门亲事还是办得到的。徐中明氏的大小姐明艳,年方十八,待字闺中,依本王看,她与你很般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先是高官厚禄,再是佳人入怀,都吁成都只觉得幸福来的太突然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徐中明氏是徐中郡的第一家族,族中有高官也有大商贾,是名副其实的豪强世族。都吁成都作为外族人,能娶到明家大小姐其实是高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对都吁成都来说,这是一门很好的亲事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都吁成都也清楚,袁立在徐中郡多年,这徐中明氏早已是袁立的私人财产了。袁立把明艳许配给他,明摆着就是有目的的联姻,既能用这种手段控制他,也等于是表了态。

        从此以后,你都吁成都就是本王的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袁立表完态了,现在就看都吁成都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接受这门亲事,从此飞黄腾达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接受,那镇南边军就没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都吁成都根本不用多想,再次对袁立拜道:“谢王爷隆恩!”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