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错!”林锦绣伸手拍了拍案台,道。
但是着世界上千千万万种主菜,有什么方法能足够吸引眼球呢?
崔诩看着台面,脑子里似乎有了想法:“若是想要华丽的话,首先需要做到的就是大。”
这个大指的是体积,体积越大,越能够吸引人,加上去清河楼吃饭的人都是那种不差钱的,做生意的暴发户也有不少,这样的东西应该会更加能够受到他们的喜爱。
“有没有什么他们没有见过的做法呢?”林锦绣问着。
就是那种,一看就有食欲的,最好是肉类,体积很大,吸引人,最好是不光看起来厉害,吃起来也要内有乾坤,足以让所有的菜在他面前都会失去自己的优势……
“诩哥儿。”
突然,林锦绣似乎想到了什么,看着崔诩颇为严肃地问道:
“你听说过火鸡吗?”
有了灵感的林锦绣硬是拖着崔诩熬了大半晚上的夜,在崔诩的专业之时下,尽可能地打开了自己的脑洞,将这一道菜的雏形完全做了出来。
剩下的就不是林锦绣应该想的问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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