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勇蹲在地上捡起一把步枪;“是啊营长,这枪可是好东西啊,咱们为什么不要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要,拿来干什么呢,三八步枪的确是好,可问题是,哪里去补充弹药啊,这边又没有,难道还想从日军哪里缴获嘛,日军的弹药是那么容易缴获的嘛,谁爱要谁就来拿过去,子弹一旦打光了就是烧火棍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傻啊,子弹打光了你给我补啊还是军部给我补啊。”周卫国看了下胡勇一脸可惜的问了声。

        要是有子弹补充,他巴不得整个营都给更换上三八步枪,可问题没有补充弹药的地方,总不能一直从日军头上去抢吧。

        要是那么好抢,日军能在这边祸害八年嘛,这不是瞎扯淡嘛。

        弹药没法补充,在好的枪械都会成为烧火棍,自己部队使用的中正式步枪虽枪身短,但是刺刀长,拼刺的时候并不吃亏,吃亏的士兵的训练强度太差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八步枪的射程远,精准高,这的确有利于射击,但是,这对于普遍射击精准都不达标,五十米外不一定打的中目标的将士而言,这三八步枪有或者没有,就完全是一种鸡肋,红党倒是喜欢三八步枪,可那是他们真的想嘛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得不到任何的补充,也只能是从日军哪里去抢夺,有时候为了一点弹药,得丢好几个人的性命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赶紧打扫战场。”见几个人低头不语,周卫国想了想看了下地面的三八大盖;“那就捡五十把吧,每把步枪配发五十颗子弹,交托给我特务营射击高的士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脸不舍的胡勇听周卫国这么一说,只能无奈点头;“好的营长,我这就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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