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年内,郑龙几乎每天都活在打打杀杀中。
他不是一般的嗜血,不是一般的疯狂,身为郑家家主的嫡系长孙,他却混黑。
而他混黑的理由仅仅是:喜欢杀人!
靠着一双拳头,郑龙疯狂的崛起,整个南方的大地上,几乎都留下了他的痕迹。
郑龙狠!
狠得让人胆寒,只要是惹到了他的人,几乎都是被他一双拳头硬生生的砸死。
只要是和郑龙敌对的帮派,几乎都被他连根拔除,灭门、虐/杀,这是郑龙最经常干的事。
这一年,死在郑龙手中的人没有八千,也有五千!
得罪了这样的疯子,能有什么下场?
死或许只是解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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